債務寫訴狀扣押他人保險契約的基本流程:
1. 申請強制執行
當您作為債權人,已經獲得確定的債務判決或調解書(例如:法院判決被告需償還債務),但對方未履行支付義務,您可以依照臺灣《強制執行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的方式之一就是扣押財產,包括保險契約。
2. 訴狀的寫作要點
如果您打算請求法院扣押債務人的保險契約,以下是如何撰寫訴狀的範本:

強制執行保險契約扣押訴狀範本
1. 訴狀標題
- 強制執行保險契約扣押訴狀
2. 立案法院
- 本訴狀所提訴訟需向所在地的地方法院提起,請在此處寫明所選擇的法院名稱。
3. 當事人資料
- 原告(債權人):
姓名:XXX
住址:XXX
身分證字號:XXX - 被告(債務人):
姓名:XXX
住址:XXX
身分證字號:XXX
4. 訴訟事實與理由
訴訟背景:
- 原告與被告間存在金錢借貸契約,且經法院判決,被告應於XXXX年XX月XX日前償還債務XXX元(或其他具體金額),但被告至今尚未履行支付義務。
- 原告已經按照法院判決發出付款通知,但被告未支付欠款。
- 原告依照《強制執行法》規定,向法院申請對被告的保險契約進行強制扣押。
具體事實:
- 被告名下有保險契約,契約編號為XXXXXXXXXXX,且保單契約明確顯示該保單具有一定的財產價值。
- 根據《強制執行法》第X條,保險契約可以作為債務的財產進行扣押或處分,因被告未履行債務,原告請求法院依規定扣押該保單作為強制執行的財產。
5. 請求事項
- 請求法院依《強制執行法》規定,對被告名下保險契約(保單編號:XXXXXXXXXXX)進行扣押,並將其價值作為債務償還。
- 請求法院依《強制執行法》第X條的規定,對被告保險契約進行強制執行或拍賣處分,並將所得用於償還被告的債務。
- 其他法院認為適當的裁定。
6. 證據清單
為法院判決訴訟請求,原告提供以下證據:
- 判決書或調解書,證明原告的債權存在及被告的債務。
- 被告的保險契約副本,證明保險契約的存在及其財產價值。
- 付款通知書及催繳紀錄,證明原告已經通知被告履行償債義務。
7. 署名與日期
- 原告簽名:
-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 如有任何疑慮:建議向三方徵信社洽詢,並透過其三方徵信社專業律師推薦進行法律諮詢債務強制執行保單扣押程序,以確保協議內容符合台灣法律規範並保障雙方權益。
- 本保單扣款範本的簡單範本適用,應依據中華民國法律之規定,如與強行法規定或公序良俗相抵觸,該部分將不具效力。
- 貼心提醒:與專業律師撰寫保單強制執行條款每個案件內容不同寫法狀況也不同,因該可以及時爭取自己權益-也能確保協議在合法且合情合理的範圍內生效。透過三方徵信社合作律師的協助,協議內容更能兼顧實務案例需要與法律面的評估。

法律注意事項:
- 保險契約的可扣押性:依據台灣《強制執行法》第52條,某些保險契約可以作為財產被扣押,但具體可扣押的範圍會依保單類型及其內容而有所不同,一般來說:若是具有現金價值的儲蓄型或投資型保險,可能會被視為可扣押的財產。
- 強制執行程式:請務必先獲得有效的債務判決(例如法院判決債務成立),並依據法院的裁定進行強制執行,申請強制執行時,應該準備好所有必要的文件與證據。